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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ration

為保持選民資料庫正確無誤,本處持續更新選民記錄以反映選民不幸死亡的情況。一旦收到關於死亡選民的通知與確認,我們便註銷該選民記錄。本處獲得通知的方式如下:

  • 退回郵件上標明「已死亡」。
  • 橙縣保健機構定期提供的死亡通知。
  • 加州州務卿一年數次提供的「加州選民VoteCal死亡名單」。
  • 橙縣選務處每日查閱報紙訃文。
  • 依加州選舉法第2226節,橙縣選務處也取消連續兩次沒有參加聯邦普選的不活躍選民。
  • 家屬通知,包括死者姓名、住址及日期。
  • 利用第三方數據提供者,該提供者提供全國死亡選民數據。
  • 通知本處關於死亡選民事宜。

選民名單基本認識
首先認識什麼是選民名單和它的用途,有助於了解維持正確選民名單所面臨的挑戰。當你您登記投票時,您在表格上填寫的資料便被輸入本處資料庫。 這些資料證明您是合格選民, 有資格在全縣或地方選舉中參與投票。在美國您所提供的資料是基於「榮譽制度」, 意味著並沒有驗明公民身份。但是你是在偽證處罰下簽署表格, 也就是說如果您在選民登記表上提供不實資料,您可能會面臨刑事起訴。

為了註冊投票,一個人必須:

  • 是美國公民;
  • 是加州居民;
  • 在下一次選舉當天至少滿18歲;
  • 不因被判有重罪而被監禁;並且
  • 不被適當的法院判定為精神上無能力。

雖然選舉事務處不是一個調查、監管或執法機構, 但是我們非常重視任何有關
選民註冊詐欺的證據。如果我們收到第三方提供的證據確認註冊選民不符合投票
資格要求,我們會將訊息轉交給地方檢察官和/或州務卿進行調查及可能的
刑事起訴。

任何人在選舉前十五天投票登記截止時或之前成為公民, 都必須按照正常程序 登記投票

任何人在選舉前十五天投票登記截止之後才成為公民,您仍可以登記投票。請在選舉日投票截止之前的任何時間 (請點擊這裡獲取更多信息)造訪選舉事務處辦公室辦理。您必須出示公民證明並聲明為加州居民, 然後填寫選民登記表以便參加往後選舉。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 新公民投票指南 (PDF)

必須符合以下資格才能登記投票:

  • 美國公民 (您登記投票時必須是美國公民)
  • 於下次選舉之前或當天至少年滿十八歲
  • 加州目前居民
  • 未因重罪在監獄服刑
  • 目前尚未被法院認定精神上無能力投票 

當面臨生命受威脅情況時, 加州選舉法第 2166, 2166.5, 2166.7 和 2166.8 節規定了保密的選民登記。請直接致電 714-567-7563 聯絡我們的保密選民登記專員尋求協助。加州法律規定的該計劃的詳細資訊如下:

2166. 依高等法院的命令進行保密登記。

(a) 向縣選舉官員提交新的登記或重新登記宣誓書的任何人均可獲得宣誓書中出現的與其居住地址、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相關的資訊,或由此編製的任何列表,名冊或索引,根據高等法院的命令宣佈保密,
該命令是在有充分理由證明選民或選民家庭成員存在威脅生命的情況下發出的,並將縣選舉官員列為當事方。

(b) 任何根據 (a) 副節獲得保密的人應:

登記投票
如果您已準備好登記投票,我們竭誠歡迎您參加橙縣選舉。只需花幾分鐘登記投票,您便可行使我們所擁有的最重要權利之一 - 表達您的心聲。請今天就登記投票,確定您的聲音被聽見!
立即登記投票 ►


確認您的選民登記
選舉前確認您已登記投票非常重要。您也能在此確認我們有您最新的個人資料。我們會請您提供幾項詳盡資料以確認您的身份,然後您便能查看您的資料。
確認您的登記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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