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活改變而必須更新選民登記
也許您最近搬家、結婚或想改變您的政治(政黨)偏好。我們為您簡化了此過程 - 快速重新登記便可處理完畢這些重要改變。您還可以對您的投票記錄進行任何其他更改,例如郵寄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和語言偏好。
更改姓名以外的記錄
您也許需要更改政黨、住址或刪除電話號碼、電子郵件、更新語言偏好、加入郵寄地址、或者只是更正名字拼寫,您也可以更新接收郵寄選票樣本的喜好。 這些更改非常容易而且不需要重新登記。.
因生活改變而必須更新選民登記
也許您最近搬家、結婚或想改變您的政治(政黨)偏好。我們為您簡化了此過程 - 快速重新登記便可處理完畢這些重要改變。您還可以對您的投票記錄進行任何其他更改,例如郵寄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和語言偏好。
更改姓名以外的記錄
您也許需要更改政黨、住址或刪除電話號碼、電子郵件、更新語言偏好、加入郵寄地址、或者只是更正名字拼寫,您也可以更新接收郵寄選票樣本的喜好。 這些更改非常容易而且不需要重新登記。.
在登記投票之前了解所有必備 資格 非常重要。 如果您上網或以郵寄方式登記投票,第一次投票時您可能必須出示身份證明。聯邦法律規範哪類證明可以做為居住證明。 如果您是第一次登記投票的新公民, 您可能也必須符合額外規定。
如果您登記投票時沒有提供一件規定身份證明,那麼當您參加聯邦選舉時(總統或國會選舉),投票中心選務人員便會請您出示任何一項下列證明:
感謝您確認您的住址是正確的,並且您想保持投票登記狀態。
您現在可以關閉此窗口返回OC橙縣選舉事務處網站。
將死亡選民從登記名冊刪除必須遵守一些重要規定。 民眾可以三種方式通知本處一位選民已死亡:
1. 郵寄或傳真一份信函至選舉事務處,內容包括以下資料:
2. 將寄給死者的選舉資料退還本處並註明「已死亡」。
不活躍選民也是有資格投票的登記選民, 但是他們不會收到選票樣本或郵寄選票之類的選舉相關資料。根據州法律規定, 選民可以因為下列因素而被列為不活躍選民:
不活躍選民只要採取下列任何方式都能恢復活躍選民身分: 參加選舉投票、直接聯繫本處確認地址、或至本處網站 ocvote.gov/confirm 完成線上確認
如果不活躍選民沒有更新或確認選民登記,並且被列為不活躍選民後連續兩次聯邦選舉都沒有參加投票,選務處可將該選民從登記選民中除名。
您已決定在以後的選舉中選擇不收到郵寄的紙張選民資訊指南。在未來的選舉,您將不會收到郵寄的紙張選民資訊指南。您可以在ocvote.gov下載選民資訊指南。
如果將來您想收到郵寄的紙張選民資訊指南,可以致電714-567-7600與我們聯繫。
您現在可以關閉此窗口返回到OC橙縣選舉事務處網站。
為保持選民資料庫正確無誤,本處持續更新選民記錄以反映選民不幸死亡的情況。一旦收到關於死亡選民的通知與確認,我們便註銷該選民記錄。本處獲得通知的方式如下:
登記投票協助
如果您無法使用線上系統確認你的選民登記,在此輸入您的電話號碼便可與服務人員連線。
與我們聯繫
您也可以藉由電子郵件或聾人電訊設備與我們聯繫。
任何人在選舉前十五天投票登記截止時或之前成為公民, 都必須按照正常程序 登記投票
任何人在選舉前十五天投票登記截止之後才成為公民,您仍可以登記投票。請在選舉日投票截止之前的任何時間 (請點擊這裡獲取更多信息)造訪選舉事務處辦公室辦理。您必須出示公民證明並聲明為加州居民, 然後填寫選民登記表以便參加往後選舉。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 新公民投票指南 (PDF)。